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
一、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积极、认真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。
二、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积极宣传、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以及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业务学习,做到工作热情、服务周到。
三、负责督促、检查、指导各单位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,组织兼职档案员业务培训,提高兼职档案员的业务能力。
四、负责档案的接收、整理、保管、统计、鉴定、编研、利用等各项工作,并符合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。
五、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和安全,做好“九防”工作。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、核对、登记和统计;做好库房温、湿度记录,对档案装具和各种防护设施及时更新添置。
六、负责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,负责档案的借出和查阅,做好档案利用工作。
七、负责按照有关规定,做好文件材料的移交和销毁工作。
八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,保证档案的安全,严防泄密和损毁档案事件发生;发现泄密、失密,要及时上报,认真查处。
九、负责全校综合统计工作。
十、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,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。
十一、做好校史馆的开放和日常管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