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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档案室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1-07-17  浏览次数:110

一、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。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,加强保密、保卫工作,严防破坏、丢失、泄密事件发生。

二、档案库房应具有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高温、防强光、防霉变等设施,库房做到清洁、卫生、整齐、美观。

三、全部档案均应存放在档案柜里,不得随意丢放。非档案人员,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。下班时,档案室要关门落锁,拉断电源,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
四、建立检查制度,定期清库查卷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,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。

五、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,必须将所保管的档案进行清点、造册,办理移交手续。

六、档案用房的消防器材不准私自动用,并定期检查,保持完好状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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